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开始申报。昨日记者从刚出炉的《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获悉,申报的企业应具备这些条件之一:全球企业500强和中国物流企业50强在厦注册的;物流业务年收入超过1.5亿元,或在厦缴交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在厦缴交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非法人企业。 能够按照客户物流需求对采购、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供应链管理、信息服务等业务进行组织和管理,从事一种以上经营业务,并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申请认定。 项目方面,是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划的重点物流项目;或投资总额超过1亿元(物流信息化投资比例不低于8%),具有创新性的物流项目。重点物流项目申报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对所依托的物流技术和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较高水平;对促进物流产业做强做大,建设东南区域物流中心城市和国际航运中心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依法取得项目审批和土地使用权,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获得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可享受一定的扶持措施,包括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或补助,重点物流企业货运车辆可申请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征,优先纳入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提供重点跟踪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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