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1日(福建日报记者 吴在平)7月8日,波兰克拉科夫。第41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大会全票审议通过将“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至此,我国的世界遗产总数达52项,居世界领先地位。
可喜!可贺!省委省政府接连发出两封贺信,在表达祝贺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鼓浪屿申遗成功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各项工作。要按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的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全方位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断提升鼓浪屿的文化品质,让国内外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文化遗产积淀着久远的岁月印痕,记录着民族的文化基因,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和载体。随着时代变迁、岁月流逝,文化遗产也会遭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的破坏,久而久之便湮灭于历史的长河中。然而更多的,却是因为人类自身活动造成的人为的破坏。文物专家说,被破坏的自然环境,恢复原貌需要很长时间,而对于历史文物来说,一旦被破坏,即使事后修复也于事无补,因为已经不是原来的文物了。
因此,保护文化遗产是第一位的,没有保护,利用便无从谈起。
回望鼓浪屿九年申遗之路,一直就是把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建筑、社区道路、岛上生态的保护放在第一位,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不断地强化保护意识,并使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才迎来申遗成功的这一刻。
2008年11月厦门市正式启动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到2009年6月,厦门就着手鼓浪屿申遗文本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鼓浪屿保护管理规划纲要》和申遗文本初稿完成。2012年6月29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形成了第一部保护鼓浪屿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当年11月,鼓浪屿正式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3年1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与此同时,来自政府规划部门的《鼓浪屿保护管理规划》定稿并于2014年颁布实施。直到2015年11月23日,《厦门市鼓浪屿建设活动管理办法》和《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两部保护鼓浪屿风貌建筑法律同时出台,进一步细化了鼓浪屿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条文,使保护工作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法规详尽、可操作性强。
在制定以上地方法规的同时,厦门市还成立了整治提升工作组,高层次指导、协调、整合、组织鼓浪屿社区整治行动和景区提升工作。在政府工作层面制定实施了《鼓浪屿商业业态控制导则(暂行)》,并出台《鼓浪屿整治提升总体方案》,调整厦鼓轮渡航线,分设游客通道和居民通道,控制上岛游客人数,优化鼓浪屿的环境生态。
鼓浪屿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多年工作的坚持,只因为有一份责任在肩!一位参与鼓浪屿整治行动的基层干部说,有时你去做群众工作,遇到一时不理解的,你得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苦口婆心,以理服人。有的一次上门不行,多跑几趟。大家都出于公心,最终就能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这些年,随着旅游热的发展,鼓浪屿也迎来游客的爆发式增长,多的时候一天上岛12万人,已经大大超过了鼓浪屿的承载能力。
然而,正是在申遗的旗帜下,大家万众一心,朝着成功的目标迈进,九年坚持不懈,最终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成为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第41届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鼓浪屿文化遗产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符合世界文化遗产“标准II”和“标准IV”,满足遗产保护真实性、完整性要求,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理念,是人类共享遗产的经典之作,她例证了世界各地不同文化和价值观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共同发展的历史。世界遗产组织感谢鼓浪屿为人类贡献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瑰宝。
申遗不是目的,保护才是根本。鼓浪屿申遗是为了借鉴国际最先进的模式,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这是各级党政领导形成的统一认识,更是根植于广大干部群众心中的坚定信念。鼓浪屿申遗成功,是一份新的收获,更是一个新的起点。鼓浪屿也给出承诺:将严格按照世界遗产保护的要求,自觉遵守世界遗产保护公约,坚持“科学保护、有效利用”,以更宽的视野、更新的思路、更好的机制、更大的力度、更深的情怀,保管好这颗“女王皇冠上的宝石”。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当我们吟诵着孟浩然的诗句,再次登临鼓浪屿时,我们应该明白:正因为有了人类的文化实践,才有了鼓浪屿;正因为有了保护,我们才可以再次踏上鼓浪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