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佘峥)在全国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可以补录读大学。昨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2017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的通知》指出,符合补录对象的考生7月7日前要向原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 根据规定,在中职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如果报名高职招考,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此外,获得省赛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的,可以获得10分至30分的加分。 《通知》还指出,已参加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但是,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提醒】 符合补录对象的考生要填写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于7月7日前报送至原就读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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