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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多名干部违规公款旅游被通报处分

2017-07-04 17:05:5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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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 据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日前,厦门市集美区纪委通报两起违规公款旅游的典型案例。

杏滨街道计生办主任郑荣华、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秀娜、康城社区党支部副书记陈金菊和康城社区工作人员林延乐违规公款旅游。2015年8月16日至22日,郑荣华、陈秀娜、陈金菊和林延乐借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出差之机,绕道鄂尔多斯旅游,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0845元。

陈秀娜与马銮社区计生工作人员陈艺兰违规公款旅游。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陈秀娜与陈艺兰借到福州、杭州出差之机逗留杭州西湖周边旅游,公款报销旅游费用2409.30元。

2017年6月,经集美区杏滨街道纪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荣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秀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鉴于林延乐、陈金菊、陈艺兰违纪情节较轻,对三名同志免予党纪处分,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对落实党规党纪决不能心存侥幸,决不能搞变通、打折扣,切实守住纪律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常抓细抓实,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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