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道推拉门,两家有了矛盾。 海沧绿苑新城6号楼1607室和1608室门对门,原本两家关系不错,母亲节还互发微信祝福。可是到了端午节,1607室主人在公共通道上装了一个2米宽的推拉门,1608室主人觉得公共空间被占用要求拆掉,但1607室主人拒绝,两家关系因此闹僵了。前天,1608室的许女士哭着给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打电话:“城管让我去找物业,物业让我去找城管,我都不知道该去找谁了。”她说,前天中午打了几十个电话,找了多个部门,这个问题还是没解决。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绍亮 见习记者 陈鹏程) 【原声】 城管明明来贴过单,现在却又说“管不着” “公共通道上装了推拉门,出入不方便。我向海沧城管投诉,城管贴了单,要求业主6月18日前整改,可是都6月29日了,业主没有整改,城管也不管了。”许女士说,让她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城管不认这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许女士说,海沧城管的说法是,他们管不了消防通道装推拉门。“城管要我去找物业,物业要我去找城管,我现在不知道该找谁。”许女士说,物业和社区居委会来协调过,但没有结果,对方就是不愿意拆。 她认为,在公共通道上安装推拉门明显是占用公共部分,而且属于违建,为什么处理起来就那么难? 【现场】 城管解释“管不着”的理由,因是否属违建需界定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许女士家门口,看见1607室门口的确安装了一道推拉门。“装这个是挡蚊子用的,白天基本不用,晚上才用。”1607室的张先生说,推拉门装之前用微信语音跟对门邻居说过此事,她当时没有反对。 张先生说,如果当时对门邻居不同意,他就不会装了。对此,许女士说,对门的确有给她发过语音,她没有回,这并不代表就同意了。 许女士说,海沧城管一名执法人员说,因为该门未上锁,就不算违占公共部分。她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同。 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张科长当时也在现场。他说,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侵占物业公共区域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目前这部分职权在建设局,未集中到他们手中。张科长说,城管管理的范围是违法建造,这个推拉门是否属于违法建造还需要向上级管理部门打报告来“界定”。 【答复】 物业称没有执法权 城管要先明确职责 昨天上午,记者把情况反馈至海沧区建设局物业燃气管理中心。该中心负责人表示,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再劝说1607室的业主自行拆除。如果对方坚决不拆除,按照《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报送给城管处理。 记者随后前往海沧绿苑新城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一开始城管让他们上门协调,但协调了六七次也没有协调好,就报给海虹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协调未果又报给城管。“城管第一次上门时说不算违建,后来又来了一次,开了整改通知单就走了。”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劝阻和引导。 记者把情况反馈给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张科长,他表示上班后会向上级部门报告此事,明确是否归他们管,职责明确后会立刻处理。本报还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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