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个人信息,都卖给了谁? 去年10月31日,被告人陈某和苏某在同安的暂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嫌疑人陈某还是个惯犯,他曾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6年4月22日被外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结果,缓刑期间他不思悔改,又一次因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被抓。 电脑里海量个人信息让人触目惊心,在缴获的台式电脑中发现393个excel文件含有公民个人信息;在缴获的笔记本电脑中发现1060个word文档含有公民个人信息,1635个txt文本文件含有公民个人信息,21951个ex-cel文件含有公民个人信息,194个图片文件含有公民个人信息。 苏某说,这些海量的个人信息,大部分是卖给保险公司、商家业务员,一般是推销保险、商品的,客户一般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转账。 陈某则供述说,他通过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赚了几万元。仅2016年3-4月份这个时间段,他就出售了10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他们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每条售价在1分钱到1毛钱之间。 相关新闻 出售千条信息小伙获刑一年 出售1000余条新生儿信息,该当何罪?此前,湖里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黄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27岁的黄某是一名无业青年,案发前暂住在湖里区。黄某此前曾有过犯罪记录,数年前曾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前年11月,被告人黄某在安溪县通过网络,向他人出售新生儿家庭情况的公民个人信息1050条,非法获利人民币2200元。 去年3月,黄某还在湖里区吕岭路的暂住处,通过QQ在网络上发布出售公民个人资料的信息,并通过该QQ号与相关客户聊天,但没有达成交易。 案发后,黄某在暂住处被民警抓获。经查,被告人黄某还购买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从缴获的电脑中提取到他通过网络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多达56万多条。 最终,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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