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海上休闲活动,今后可能将由政府牵头划定专门区域。昨天起召开的厦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还将审议《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目前,《修订草案》已经经过了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和市人大财经委的初审,形成修改建议稿,是在2002年实施的《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基础上进行修订。“以港立市”的厦门,海上休闲旅游这一新兴业态发展迅猛。导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在五缘湾、香山游艇码头一带水域,从事海上休闲活动的游艇(含帆艇)约140余艘,运动型帆船约230余艘,摩托艇约50艘,规模处于全国滨海城市前列。其中运动型帆船的体验活动发展最为迅速,2016年帆船出航40005艘次,载客量323636人次,同比增加178%和227%。 但不容忽视的是,海上休闲旅游的无序发展已经日渐影响海上交通安全。2016年至今,全市共收到12起休闲船舶海上遇险报警,遇险人数17人。而且目前内关于海上休闲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规定尚属空白,急需通过地方立法进行规范。 为此,《修订草案》对海上休闲活动的监管,填补管理空白。增加的第八章“海上休闲活动的特别规定”,明确了海上休闲旅游源头管理,规范了行业管理标准,对船舶和人员都作了具体要求,减少休闲船舶的安全隐患。尤其是规定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划定海上休闲活动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
相关阅读:
- [ 06-22]厦门昨举行“客运船舶自救和互救”海上安全实战演练
- [ 06-11]海上交通违法后拖延缴纳罚款 当事人多交两万滞纳金
- [ 06-03]海沧海域一船员海上作业缺氧昏厥 幸得海警及时救助
- [ 05-23]乘中国风邮轮 厦门成为“海上丝路之旅”终点站
- [ 05-11]厦门多家涉海单位联手 打击海上走私、偷渡、贩毒等
- [ 04-28]推进厦门市平安渔业建设 保障海上生产秩序
- [ 04-23]“海上公交”增开早晚高峰班次 漂洋过海上下班
- [ 04-13]厦门港航执法队海上亮剑 直击海上无证运砂船整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