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许多市民都曾遇到这种情况:车辆在斑马线前不但不减速,反而抢行,特别是转弯车辆还时常鸣喇叭。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司机将被记3分,罚款300元。
近期,福建省交警总队在全省启动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厦门交警积极响应,今天上午8点半至9点半,厦门交警支队在太微花园公交站往海沧方向附近的斑马线开展直播活动,向全体交通参与者宣传“礼让斑马线”。
【现场】
女司机不礼让被处罚
竟问:“这也要处罚吗”
今日上午8点40分,在太微花园公交站往海沧方向附近的斑马线,行人从绿化隔离带正要通过斑马线。突然,一辆本田轿车行经,该车并没有减速,而是快速越过斑马线,行人只好将迈出去的一只脚收回。该车被现场交警拦下,女司机黄某被处罚。
半个小时后,一辆轿车经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让行,同样被交警拦下处罚。车主姓陈,今年38岁,是一名女司机,已有13年驾龄。陈某告诉记者,她当时与朋友约好了时间,所以开得比较快。她很疑惑:“这也要处罚吗?”陈某在罚单上签完字后,迅速开车离开。
现场交警告诉记者,今天上午针对斑马线不礼让行为的整治中,大部分司机都能遵守交通法规,但也有小部分司机对此不当回事。一个小时内,交警查获了两起这类违法行为。交警说,其实斑马线礼让很简单,经过斑马线前减速,若斑马线上有行人就让行人先通过,待行人通过后车辆再向前行驶。
【案例】
斑马线上撞行人
驾驶人负全责
今年6月12日10时许,江某驾驶轿车沿厦禾路由东往西行驶,撞到沿斑马线过街的行人刘某,刘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江某驾车行至斑马线未停车礼让,对事故负全责。
今年2月8日11时许,在集美区杏北路,刘某驾驶无牌摩托车,与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苏某发生碰撞,造成苏某受伤。事发后,刘某接到多次通知,却一直未到位接受调查。经查,刘某驾车行经斑马线,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减速避让,对事故负全责。
去年5月24日18时51分,林某驾驶小车沿厦禾路由东往西行至角滨路口时,与沿斑马线横过道路的行人林某莹、林某钰发生相撞,造成林某莹、林某钰受伤及车辆损坏。林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其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的发生中起根本作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规定】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记3分罚3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八项规定: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也就是说,机动车斑马线不按规定礼让行人,会被罚款300元,记3分。
【措施】
12种交通违法行为
市民可抓拍举报
今年1月1日起,厦门交警支队开通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市民在路上遇到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等12种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行车记录仪抓拍举报,上传至交警部门后台进行审核处理。
此外,交警部门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相继投入启用了行人过街语音提示系统和行人过街警示系统两套智能交通系统,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劝导和提示,让斑马线成为群众出行的安全线。
【数据】
已处罚13899起
违法司机最大80岁
2015年1月19日,卧龙路与莲前西路交叉路口、洪文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前埔西路与莲前东路交叉口等路口的3条斑马线抓拍设备正式启用。在准确判断车辆驾驶人有条件观察到行人进入斑马线但未依法采取减速、停车让行措施的,将进行抓拍处罚。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20日,厦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被抓拍并已接受处罚处理的交通违法共13899起。本地车13598起,外地车301起,小型汽车13761起,大型汽车112起,其他车类型26起。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司机中,男性9782人,女性4117人,年龄最小的20岁,最大的80岁。驾龄最高为58年,最低的才9个月,十年以内驾龄有947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