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将有"信用分" 预计10月底初评

2017-06-25 07:29:03吴海奎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绿化工人正在湖滨西路进行智能化生态景观护栏安装作业。(本报记者 王协云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薛榕)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遵守诚信,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良好,那么,在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中就能获得优势,反之,则可能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处处受限。近日,市市政园林局制定出台《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一规范性文件,以规范厦门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实施办法》将从今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据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限制取消后,厦门市是全国最早建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城市之一。

制定背景

资质限制取消需创新监管模式

今年3月,国务院对《城市绿化条例》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限制。住建部明确要求,各地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目前,厦门市园林绿化市场相对成熟、活跃,其中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300家以上,近三年全市园林绿化总投资超过30亿元。原有的“资质管理+常规监督”模式被打破后,急需建立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监管新模式。

2017年5月,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草案)》,明确了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和违法失信名单制度。2017年6月,市市政园林局制定的《实施办法》通过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并印发实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