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时,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由高校自主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按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在录取时,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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