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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 案件繁简分流的差别化策略

2017-06-20 09:48:20安海涛 本报通讯员 吴淑贞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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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审理:双轨并行 实质化解

近年来,随着厦门辖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的开展,原由5个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至集美法院审理,集美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长,2017前4月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2倍,也比前年同期增长6.24倍。

“为解决人案矛盾,促进繁简分流,我们推行行政诉讼与协调双轨并行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质化解了相对集中管辖后受理的首起跨区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在我院涉诉的首起案件等,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集美法院行政庭庭长丁耀霜说道。

集美法院行政庭通过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案件回访跟踪,加强对诉讼能力弱的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去年11月,我们就曾对六起系列案,赴原被告所在地厦门市翔安区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六起案件在当天均顺利完成庭审。当事人对于法院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的便民举措均予肯定。”丁耀霜介绍,通过积极回访当事人,及时跟踪协调处理方案的落实,指导当事人参与诉讼,集美法院巡回审判工作呈现良好效果,去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36件。

与此同时,集美法院还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工作,推行庭审观摩旁听制度,助力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通过加强良性互动,与公安、行政执法、计生、环保、征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建立常态化发布机制,通过召开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座谈会等形式,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据统计,2017年以来,集美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8件,案件协调撤诉率达56.25%。

诉讼前案件处理:诉外分流 多元解纷

为推进繁简分流,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集美法院不仅局限在法院内部对案件进行分流处理,还从诉外着手,推广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纠纷有效解决,从源头减少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的数量。

集美法院通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强化委托调解、协同调解等诉外纠纷化解方式,充分吸收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尽最大限度促进案件的诉前化解。据了解,自诉调对接中心成立至2017年4月,集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共收7347件案件,成功调解4083件。

“我们积极拓展社区、工业园区、医院、学校、部队等多个无讼区域,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突出基层调解组织对纠纷化解的前沿岗哨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集美法院副院长刘鹭育向记者介绍集美法院依托“无讼社区”创建平台诉外解决纠纷的做法。

据悉,集美法院还率先在全国建立集医患调解、保险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调解五项调解为一体的调解机制,调解化解医患纠纷59起,实现没有一起医患纠纷案件通过判决解决、没有一起医患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没有一起涉诉信访事件发生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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