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0日讯(福建日报 通讯员 胡宴鹏) 今年以来,厦门市集美区纪委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区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同时,专门成立组织机构,由纪委办公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审理室等5个部门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依规依纪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签字,确保意见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截至目前,集美区先后提供了9份58人(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有效做好纪律的“前哨”监督工作。 |
相关阅读:
- [ 06-20]集美区后溪镇举办2017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 [ 06-20]集美区举办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 [ 06-20]集美区杏林街道深入社区开展瓶装燃气安全宣传
- [ 06-20]集美区副区长组织召开瓶装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
- [ 06-20]集装箱车撞上中分带 集美公路部门迅速清理
- [ 06-20]集美区农林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排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