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同安设立农业担保风险金 3500万贷款助农户灾后重建

2017-06-15 23:26:05韩超 林强润 刘波 文洁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灾后播种季,农户忙碌于田间。

东南网6月15日厦门讯(通讯员 韩超 林强润 刘波 本网记者 文洁)台风过后,同安农业经营主体迅速恢复生产,实现转产增收,这其中的“奥秘”就在于“农业专项担保贷款”。去年九月,超强台风“莫兰蒂”来袭,使得同安区农业经营主体遭受重创。为此,同安区委、区政府积极协调担保公司开展农业灾后重建贷款担保事宜,并设立灾后重建农业担保风险金。

据了解,目前,同安区共有21家受灾农业经营主体取得受灾农业专项担保贷款,金额达3500万元。

受灾农业重新恢复生机

在位于三秀山下的鑫美园果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鑫美园”),台风肆虐后倒塌的大棚已全部修复重建完成,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进行蔬菜采收。

鑫美园负责人李义福告诉记者,在“莫兰蒂”来临之时,该基地共有200多亩大棚倒塌,40亩大棚遭到破坏,损失了数百万元。同安区委、区政府第一时间出面,为鑫美园协调担保贷款250万元。

“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当时我们所有的资金都已投到基地建设中去,而土地是租赁的,无法提供有效抵押物而难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是政府出面协调担保公司,让我们能尽快拿到贷款,把钱迅速投入到抢种救灾中,才避免了更多损失。”李义福说。

青云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林晓晴也认为,这笔资金是一次“雪中送炭”,她说:“这笔资金的及时到位不仅仅对企业主是一种鼓舞,更重要的是对企业里的每个员工、以及他们背后的家庭都注入的一剂‘强心剂’,让他们能够重拾信心迅速恢复工作,意义重大。”

台风肆虐,同安区众多农业经营主体遭受重创。在天灾面前,同安区委、区政府迅速行动,制定一系列方案展开自救。该区紧急设立灾后重建农业担保风险补偿金600万元,以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农业担保分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作为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撬动农业担保贷款额度6000万元,为辖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促进农业生产尽快恢复。

重新恢复后的天岩山丰收在望。

投入风险补偿金全市岛外四区最高

据悉,作为厦门市的农业大区,同安区在担保公司设立的灾后重建担保金额居全市岛外四区之首,共有厦门市鑫美园果蔬专业合作社、厦门市青云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厦门百利种苗有限公司等21家受灾农业经营主体取得受灾农业专项担保贷款,放款金额50万到300万不等,受惠农业经营主体全市最多。

灾情发生后,同安区财政局、同安区农林局、担保公司工作人员放弃国庆黄金周的休息时间,赶赴受灾农业经营主体实地调研,深入各受灾基地,了解企业受灾情况、后期修缮安排及灾后重建资金安排计划,并安抚受灾企业,鼓励他们重振信心,渡过难关。

据了解,同安区围绕“三转三加强”工作思路,实实在在为农民解决问题,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若干意见》提出三项配套措施,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同安区加码补助,目前已下拨市、区两级补助资金4682.03万元,其中区级补助1095.61万元。

下一步,同安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将制定新一轮的农业贷款担保政策,为同安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常态化的融资担保。除此之外,同安区还积极推进水稻种植(制种)、蔬菜种植保险工作,有效化解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带来的风险,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或少受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