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扣费 个人自缴有三种方式

2017-06-13 09:13:08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温馨提醒】

三种情况

可申请退款

以下三种情况任一种,参保个人在城乡医保缴费成功后,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的“健康账户代缴——退款登记”,申请退款。(1)个人城乡医保费已由银行代扣成功;(2)个人城乡居民医保费已由村居、学校代缴;(3)个人城乡居民医保费已通过厦门地税微信公众号或网站的“银联在线缴费”或地税柜台POS刷卡缴款的。

健康账户代缴

需两个步骤

办理健康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只要两步骤:一是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二是关注公众微信号“厦门医疗保障”,通过“健康账户代缴”页面,为家庭共济网的成员办理缴费登记。

健康账户共济捆绑和代缴居民医保费由厦门医保中心办理,不在地税部门,有疑问,可关注公众微信号“厦门医疗保障”或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