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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扣费 个人自缴有三种方式

2017-06-13 09:13:08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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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昨日起开始扣费啦!地税部门特别提醒:一卡通委托代扣的“个人自缴”参保个人,应确保扣费期内银行卡余额足够扣费;代缴的学校和村居,应于6月25日前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费款申报。

据介绍,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年度集中扣费期为6月12日至25日。从本周起到6月25日的集中扣费期内,地税系统将分批次随机进行扣费,不同个人扣费日可能不同,请参保人无须着急。但采用一卡通委托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应确保有关银行卡里有足够的余额。

健康账户可代缴居民医保费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健康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从2017医保年度起,参保人员可使用本人的健康账户资金,用于缴交本人或建立了“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今年是该政策的首个实施年度。

据地税部门介绍,健康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具体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办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在地税扣款之前的,健康账户将直接代缴居民医保费。具体地说,凡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模式的参保个人,在地税系统扣款之前申请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社保系统从健康账户扣款并将成功扣缴的信息反馈给地税系统后,地税系统将不会再进行扣款。

若社保系统从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譬如健康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地税将从参保个人一卡通委托银行卡上扣款;参保个人未办理一卡通委托的,须自行通过厦门地税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缴纳城乡医保费。

另一种情况为办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在参保个人完成城乡医保缴费之后的,可通过公众微信号“厦门医疗保障”健康账户代缴页面中的退款登记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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