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常海军)天气越来越热了,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保健用品和必需药品,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发生。
日前,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
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每年5月至9月份。
同时,用人单位还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开展“夏送清凉”慰问职工
各级工会还将深入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不仅要为高温一线职工送清凉,还要为他们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健康。
同时,进一步加大“户外作业职工爱心饮水点”的建设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爱心饮水点”建设活动中来,增设一些新的站点,使“爱心饮水点”逐渐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和每条街道,真正打通服务高温下劳动者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