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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不少学生、家长仍存在着一些交通陋习

2017-05-23 09:01:4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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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行走在机动车道上

共享单车不可载人,家人接送孩子,共骑单车,非常危险

家长骑着无牌电动车接送孩子,还超载

小学生在机动车道上追赶公交,险象环生

家长带着孩子随意横穿马路,树立了反面榜样

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骑车出行,属违法行为

厦门日报讯(记者 苏丽娜)来自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1月1日开始至今,厦门共发生涉及0-12岁儿童道路交通事故6起,受伤6人。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厦门多所学校,发现不少学生、家长仍存在着一些交通陋习,对此,厦门警方特别提醒:学校周边交通问题不容忽视,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值得你我关注。

电动自行车无牌还超载

时间:5月18日17:00

地点:松柏小学旁

正值放学,家长们聚集在校门口,准备接孩子回家。突然,一名身着蓝色衬衫的女子进入了记者的视线,她骑着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地载着孩子,穿过校门口聚集的人群,径自驶过马路,侧面而来的小轿车急忙踩下刹车。这辆小小的电动自行车,仅有一个后座,坐着一名年纪约莫10岁的小女孩,而车子前龙骨架上还站着个年纪较小的男孩,男孩弓着背、曲着腿,整个情形着实令人捏了把汗。

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家长骑着电动自行车前来。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没有上牌,且车辆较为老旧。其中不少电动自行车没有后座,孩子只能直接站在电动自行车前方龙骨上,有的虽有后座,但孩子的双腿悬空在车子两侧,整辆车摇摇晃晃,险象环生。

交警提醒:根据规定,松柏小学属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的区域,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禁行路段行车,属违法行为。此外,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仅可载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两人及以上、年龄在12岁以上都属违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载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上路,驾驶人需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如搭载相应的座椅等,且在行车中注意安全,慢速行驶,避免后面装载的人跌落或飞出。

家长骑共享单车载人

时间:5月18日17:10

地点:松柏小学旁

在松柏小学门口,一个身着深灰色上衣的女子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她骑着一辆共享单车,载着孩子,晃晃悠悠地驶来,穿过了正在过马路的家长和孩子,许多行人不得不四下躲闪。

这辆共享单车并无用于载人的装置,所以这名女子索性与孩子一同坐在自行车鞍垫上,孩子弓着腰,蜷缩在女子怀里,双腿卷曲着撑在车架上。这名女子仍若无其事地与孩子说笑着,完全不顾如此骑行有多么危险。

交警提醒:共享单车未设有用于载人的装置,严禁载人。这名家长让孩子蜷曲着坐在怀里,非常危险,并也会给孩子造成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孩子们可能会由此养成许多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出行陋习。

在机动车道上推搡打闹

时间:5月19日17:20

地点:蔡塘学校旁

蔡塘学校周边路段正在进行道路围挡施工,道路最外侧隔出了一条供行人通行的道路,但不少人还是会直接走上机动车道,与滚滚车流混行。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名小学生推推搡搡地从远处走来,并径自走上了机动车道,一辆小轿车从他们身旁快速穿过,他们也浑然不知。不一会,又有一辆小轿车驶来,连续鸣了几声喇叭后,两名学生才如梦惊醒,停止了打闹,赶忙走回人行道上。

交警提醒:行人不走人行道,侵犯了车辆的通行权,对行人自身安全也存在极大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因此,虽然行人在交通参与中属于弱者,但倘若有证据证明,行人的不文明、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具有直接作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学生骑单车

时间:5月19日17:10

地点:蔡塘学校旁

5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吕岭路的蔡塘学校附近,发现不少共享单车零散地停放在学校周边。在距离学校约一千米处,记者遇见了3名小学生,其中两名学生骑着共享单车,余下一名学生,慢跑着紧随其后。骑车的学生时而单手骑行,时而双手离把骑行,直到车身猛烈摇晃时,才将手放回车把,酷似杂技表演。期间,一名骑车的学生回过头来,问身后慢跑的小伙伴:“你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骑车?”小伙伴气喘吁吁地回答道:“我们老师说我们年龄太小,不可以骑。”记者上前询问这三名学生的年龄,三人避而不答,骑车而去。

交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骑自行车上路。而大部分小学生年龄都不满12岁,所以严禁12岁以内的小学生骑自行车上路。同时,不建议12岁以上,但车技不够娴熟、对危险情况判断能力欠佳的小学生骑自行车上路。家长、老师应告诫孩子,不能为骑车逞一时方便而忽略了年龄限制。

此外,若符合年龄要求,骑车人也严禁在机动车道上骑行,不可骑车带人、多人并骑、在马路上相互追逐。

机动车道上追赶公交车

时间:5月22日11:00

地点:莲花小学旁

记者来到莲花小学,放学铃声刚响过,不少学生独自或与家长一同涌向莲花小学旁的两个公交车站,准备搭乘公交车回家。

离车站不远处,一名穿着白色衣服的小女孩在人行道上慢慢地行走着,时不时回头观望,突见自己要搭乘的公交车行驶而来,并快速超过了她,眼看着马上就要进站。小女孩索性从人行道进入了在机动车道,飞奔着去追赶公交车。最终,女孩赶上了公交车,但也险些和正在排队上车的人撞了个满怀。

交警提醒:与车赛跑,输的不仅是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可能危害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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