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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不少学生、家长仍存在着一些交通陋习

2017-05-23 09:01:4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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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骑共享单车载人

时间:5月18日17:10

地点:松柏小学旁

在松柏小学门口,一个身着深灰色上衣的女子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她骑着一辆共享单车,载着孩子,晃晃悠悠地驶来,穿过了正在过马路的家长和孩子,许多行人不得不四下躲闪。

这辆共享单车并无用于载人的装置,所以这名女子索性与孩子一同坐在自行车鞍垫上,孩子弓着腰,蜷缩在女子怀里,双腿卷曲着撑在车架上。这名女子仍若无其事地与孩子说笑着,完全不顾如此骑行有多么危险。

交警提醒:共享单车未设有用于载人的装置,严禁载人。这名家长让孩子蜷曲着坐在怀里,非常危险,并也会给孩子造成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孩子们可能会由此养成许多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出行陋习。

在机动车道上推搡打闹

时间:5月19日17:20

地点:蔡塘学校旁

蔡塘学校周边路段正在进行道路围挡施工,道路最外侧隔出了一条供行人通行的道路,但不少人还是会直接走上机动车道,与滚滚车流混行。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名小学生推推搡搡地从远处走来,并径自走上了机动车道,一辆小轿车从他们身旁快速穿过,他们也浑然不知。不一会,又有一辆小轿车驶来,连续鸣了几声喇叭后,两名学生才如梦惊醒,停止了打闹,赶忙走回人行道上。

交警提醒:行人不走人行道,侵犯了车辆的通行权,对行人自身安全也存在极大的危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因此,虽然行人在交通参与中属于弱者,但倘若有证据证明,行人的不文明、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具有直接作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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