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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如何“保卫房产”?厦门律师来解答

2017-05-20 09:40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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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父母名下也属于夫妻共有?

刘先生:我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那将来继承房产时,与我妻子有关吗?

林志铭:如果房产登记在父母自己名下,这时,房产属于父母所有,不属于子女夫妻任何一方。但是,父母如果去世前没有立遗嘱,则去世后房产作为遗产,属于子女夫妻双方共有。所以,父母如果想把房子只留给自己的子女,应当趁早立一个内容明确的遗嘱。

婚前婚后出资,有什么区别?

巩先生:我想知道,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婚前购买和婚后购买,有什么区别?

林志铭:如果是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全款为自己子女买房,房子全部归自己子女;如有贷款按揭,则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购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父母出资为已结婚的子女买房,想要房子只归自己子女,则产权只能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首付女儿还贷,怎么分?

陈太太:我付了首付款,贷款140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名字写女儿的,女儿自己还贷款。可这几年女婿一直要跟我女儿离婚,还说我们家的房子他也有份,真是这样吗?

叶丽虾:房子是在女儿结婚前就买了,陈太太所出的首付款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而且房屋产权又仅登记在女儿名下,房产是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了,房子分给陈太太女儿没有问题,但是因为从女儿结婚后,归还贷款的那部分款项不管是女儿交的还是女婿交的,都认定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女儿需要把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及相对应房产增值部分补偿给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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