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深化改革 推进派驻与巡察全覆盖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两个全覆盖”要求,区纪委研究出台了《思明区关于推进派驻及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设立了区纪委五个综合派驻组,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综合派驻组在区纪委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区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明确综合派驻组与被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综合派驻组的监督范围,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了综合派驻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层基础。 同时,找准综合派驻组职责定位,按照“平战结合”的工作思路,各综合派驻组平时强化“责任田”里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挥好“驻”的优势;区委需要开展巡察时,及时抽调综合派驻组人员组成核心力量开展巡察工作,强化“巡”的震慑。 “达到攥‘指’成‘拳’的成效,才能真正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思明区纪委负责人介绍,这种成效,很快在区委第二轮巡察中显现而出,派驻一组和派驻三组选派组长、副组长及工作人员组成第二轮巡察的核心力量,并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促进“集中驻”与“重点巡”两项工作的有机衔接和有序发展。 关键词 明确职责 确保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随着反腐“利剑”挥向更广阔的基层,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享受得到更多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获得感也在明显增强。 为保障综合派驻组既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又要依纪依法干,思明区出台了《思明区纪委综合派驻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综合派驻组的工作职责、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在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方面,综合派驻组重点检查被监督单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部署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等四种情况,重点监督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区纪委报告,并按照区纪委意见调查处置。 同时还建立了区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综合派驻组组长制度、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综合派驻组工作制度、综合派驻组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派驻组工作协作制度及综合派驻组工作报告制度,通过细化一系列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工作,提升监督效能。 根据《思明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实施办法》、《思明区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等有关规定,各综合派驻组结合各自业务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比如,综合派驻三组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的监督范围和工作实际,建立检查通报、约谈函询、重大事项参与等11项日常工作制度,规范内控要求。同时各综合派驻组坚持抓好日常教育管理,要求派驻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集体承诺《思明区纪检监察干部约法三章》,树立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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