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7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邹玒 通讯员 李剑婷)2017年高考已进入倒计时阶段,为解决广大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问题,记者今天从厦门市总工会了解到,“金秋助学”正式启动。在厦就业的在职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可获得1000-5000元助学补助金。 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为在厦门市就业的在职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根据全总的《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6〕36号文规定,困难职工涵盖范围包括以下4类: 1.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50元/月),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50%,即975元/月),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 ,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才可申请“金秋助学”补助金。 从资助标准来看,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特困职工(低保家庭)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3000元,子女升大学者资助金为5000元;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2000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3000元;在读的(包括大学生、高中生)的困难职工子女,高中生资助1000元,大学生资助2000元。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报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核实汇总后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 值得注意的是,基层工会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的申报资料须于6月27日前报送到各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市总工会经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帮扶资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个人银行卡(即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或职工的工资卡)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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