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驿站前,志愿者为问路老人递上热水 福建日报讯(记者 施辰静)1999年,厦门被授予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荣誉称号; 2005年,以全国最高分摘得了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成为第一批获评的10个全国文明城市之一; 2009年,第二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2014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2015年,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连续九年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 连续三届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 注重通过立法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在现行96部地方法规中,涉及社会文明建设的达81部;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 创建102家社区书院, 30多万人次听课受益,促进文明城市与文明市民共同成长…… 2017年,结合台风灾后恢复重建、服务保障金砖会晤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再提升,灾后重建再发力”,城市面貌持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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