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原则 问:设施蔬菜种植保险赔偿原则有哪些? 答: 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各分项保险标的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各自对应的保险金额。 2.如果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赔款时,保险单的有效保险金额(即原保险金额减去已付赔款后的剩余保险金额)逐次递减,逐次累计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 3.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后,如果保单未到期且被保险人同意增保的,可在赔款后做好增保手续。原保险项目不变,增加受损新添置项目部分,按短期费率投保,保险金额恢复到原保险金额。增保时不再享受财政补贴,增保后与原保险期限同时到期。 4.对于分阶段收获的大棚内的蔬菜作物,在计算赔款时扣除已收获的部分。 5.台风来临前,投保户应根据气象预警等级和大棚设计的抗风能力,及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设施大棚或棚内蔬菜的损失。 保险金额及费率 问:2017年厦门的设施蔬菜种植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各是多少? 答:遵循“保障适度、保额分项、合理定价、赔付分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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