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文化教育 > 正文

厦门市1570家用人单位 需要应届生35968人

2017-05-11 21:32:01吴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问题选登

问:《报到证》遗失了,该怎么办?

答:《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唯一凭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原发证部门(毕业院校)申请补发新证。如原发证部门只给予开具遗失证明或发放证明的,则参照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的《凭报到证遗失证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要求》办理。

问:我读大学时户口没有迁到学校,想在厦门就业,要怎么迁移户口?

答:在厦就业,并办理相应的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后,都可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具体可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咨询。

问:单位没有集体户,请问我该怎么办理落户手续?

答: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落户到亲戚、朋友家庭户或社区集体户。有关落户规定及办理要求请具体向公安机关或拟落户地派出所咨询。

问:我已经找到工作单位,我想将户口落到亲戚家,该怎么办理手续?

答:先由用人单位按照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网络申报手续,并到市人社局业务窗口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再向亲戚家庭户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后续办理要求和流程。

问:我已和单位签了就业协议,《报到证》也是开往这个单位,但是还没办理报到手续,现在又有新的单位,也是在厦门,我该怎么办手续?

答:尚未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请先与原来的接收单位办理解除就业意向手续,再由新接收单位按照毕业生接收流程办理网络申报接收手续(申报时需在备注栏说明该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