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重新加好友”诱骗很多人 一个月骗走88.5万

2017-05-10 10:3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昨天,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发布几起新型的假“好友”网上借钱骗局,提醒市民小心防范假“好友”。在这些骗局中,骗子通常诱骗受害人“重新加好友”,然后伺机骗钱。

据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统计,4月份,全市共接报各类冒充好友的诈骗警情85起,涉案金额88.5万元,最大单笔17.3万元。受害人以20岁到29岁的年龄区间居多,其中公司职员占近六成。

“邮箱好友”

“跨国友人”,卷走1000美金

市民罗女士与一黎巴嫩朋友平常都是通过邮件联系,近日她突然接到一封“朋友”发来的新邮件,请罗女士帮忙向一美国人汇款1000美金,因骗子申请的邮箱在前缀上与真实朋友的邮箱完全一致,所以罗女士便信以为真,立即通过西联汇款转账1000元美金。

汇款之后,当天晚上,罗女士觉得不太对劲,赶紧看邮箱地址,这才发现骗子的邮件地址加了数字“1”。于是,她赶紧打电话给黎巴嫩朋友,结果真的不是他发的邮件。

此类案件作案手法较为“新颖”,警方分析认为,此类作案手法基本上有两种,一是利用黑客手段盗窃受害人邮箱账号,再以此账号向受害人客户发送邮件,要求变更收款人等实施诈骗;另一种是截取受害人与客户的来往邮件,并注册与受害人或受害人客户极为相似的邮箱地址,然后冒充受害人或受害人客户给对方发邮件,以各种理由诈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