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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纪实平台 厦门多家单位开展全程纪实试点

2017-05-05 08:20:06何无痕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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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单位】

-2个区:湖里区、集美区

-3个市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个国有企业:金圆集团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前,厦门市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试点的通知》,在2个区、3个市直单位和1个国有企业开展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试点。

列入此次试点的单位有湖里区、集美区、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一家国企金圆集团,同时也鼓励未列入试点的其他单位主动作为,先行先试。

建设纪实平台

全程记录工作内容、时间、流程等

厦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试点单位要围绕福建省委“五抓五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清单中的具体措施细化为班子成员纪实目录,明确每项内容的完成时限,并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在此基础上,要求试点单位依托政务内网、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OA)等建设纪实平台。平台须具备纪实留痕、督查预警、定期通报、安全保密、数据导出等基本功能,全程记录纪实对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内容、时间、流程等并做到永久留痕,非经特许,不能更改。实行自动提醒、限时督办机制,及时“警示、纠正”,定期自动汇总、生成逾期未完成、项目填报不完整的工作项目,进行在线通报。同时,鼓励试点单位突出自身特色,如可结合手机App、微信、短信等实现跟踪提醒等。

与此同时,要求在党委(党组)日常办事部门加强跟踪提醒的基础上,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再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纪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监督的情况及时报告党委(党组),针对纪实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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