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正文
分享到:

厦门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九批信访件

2017-05-04 09:34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昨日,厦门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九批信访件,该批11件信访件全部在第一时间交由主办单位办理,并严格要求必须在7日内回复查处结果。昨日厦门还同时公布了第二批信访件的处理情况,并将详细的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据悉,截至昨日,厦门已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九批信访件,共计71件。所有信访件均已第一时间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落实具体的查处措施,边督边改,立整立改。信访事项一经查实,相关问题便会第一时间列入管控,由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持续开展监管、巡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厦门切实把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高度重视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并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第二批,截至2017年5月2日)

  【链接】

环保督察受理举报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一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29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389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更多>>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