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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通报

2017-05-03 08:15:1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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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端正态度、迅速部署,抓紧抓实巡察整改任务

局党组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坚决贯彻,立行立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紧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努力以实际成效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一)统一思想,及时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进川就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作了表态发言。同时,召开局党组班子成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条逐项梳理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要求文广新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和人事处、直属党委、办公室、计财处、监察室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同时,要求局领导班子和各有关处室责任人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真抓严改,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按照“一一对应、立行立改、逐一销号”的要求,细化分解为六类23项整改事项,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誊写《市委巡察组反馈具体事项交办情况》,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做到主动认领、对号入座、高效落实。同时,适时将整改情况报市委第二巡察组分析研判,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工作按时保量保质推进。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1次局务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跟踪掌握整改进度,倒逼整改工作落实。驻局纪检组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目前,细化分解的2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项、基本完成7项,占任务数的95.7%;针对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22条,已完成109条,完成量达89.34%。

(五)建章立制,兼顾长远。局党组在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切实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实践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和拟定制度73项,促进内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立改立行、真抓实干,改深改透巡察整改任务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六个方面23项31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5条,移交涉及处、科级干部的信访反映11人6件,向局党组书记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有关人员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系统融合度不够。三局整合没有真正实现合署办公,班子成员之间、处室之间、同事之间沟通少,“本位主义”意识仍较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就系统融合度不够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加快推进局机关集中办公,已将原闽南大厦办公点搬迁至文化艺术中心办公点,目前正在加快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区域的整合和改造,争取近期尽快将广电中心办公点搬迁至市文化艺术中心。三是积极争取年内推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搬迁至闽南大厦办公。四是2016年来,对处室职责、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研梳理,并对处室人员进行较大范围调整轮岗。

2.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不强。班子成员之间存在不团结现象,班子成员与处室、下属单位领导之间沟通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就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不强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推进整改,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建立谈心谈话台账,解决班子成员与处室、下属单位领导之间沟通不畅的问题。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力,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基本上未在党组会上集体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度》《局务会议事规则制度》等规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均列入党组会或局务会议题,进行集体研究。二是针对巡察问题,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及文化活动、五万元以上所有支出项目、出国(境)计划及人员选派、评先评优等事项须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进行集体研究。三是规范会议议题组织及记录工作,明确“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决策结果应在会议记录和纪要中细化体现。四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明确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年度预算须经局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确定,集体研究项目须附上会议纪要作为财务资金管理的要件凭据。五是抓好局党组会、局务会决议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一是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工作把关不严。二是个别基层党组织不健全,没有按期换届。三是思想建设薄弱,个别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直属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传达学习,讨论分析,对照检查,分工整改。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书面函询并要求有关党组织落实整改。目前,7个相关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14条并基本完成整改,23个局机关和直属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三是组织对全系统直属党组织的党支部活动记录簿进行普查,通报4个方面9项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四是拟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干部等学习党章党规,进一步熟悉工作程序,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五是采取“一对一”的办法,对个别党建基础薄弱的党务干部进行面对面的帮带,补短板、强素质。

5.宗旨意识不强,对基层和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力度不够。机关食堂、少儿馆场地回收、艺术中心共享空间作为配套设施等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办公用房、职工食堂等问题,我局已于巡察前多次商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等协调解决。现仍由夏商营养餐提供社会化服务,应对干部职工午餐问题。二是艺术中心共享楼作为文化配套设施的设想,因涉及产权、管理权等归属问题,尚需进一步协商推动。三是少儿图书馆被占用部分用房问题,我局已再次行文呈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6.作风建设不严,庸懒散问题突出。歌仔戏研习中心个别职工旷工未处理;歌舞剧院内部管理松散,2016年发生干部打架、醉驾、驾驶员公车私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厦门市歌仔戏研习中心按内部规章制度对2名旷工职工进行处理,分别扣减1.5天和1天工资。二是局主要领导在厦门歌舞剧院组织生活会上,专门针对其内部管理松散等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提出整改要求。会后,歌舞剧院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以考勤打卡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整顿和规范化建设。三是已着手开展文艺院团内部机制改革专项调研,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做好基础工作。四是对厦门歌舞剧院2016年发生的打架、醉驾、公车私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已立行立改,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五是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系统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六是支持局直属纪委配合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绝不袒护。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7.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制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制度文件和考核办法,工作部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领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式样张贴巡察公告。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等进行对照检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市纪委;同时,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参照落实。三是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各直属党组织如期召开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召开2016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对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和党建工作进行点评测评,提出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五是结合召开全市文广新工作会议,分管副市长专门强调廉政建设工作。六是已安排驻局纪检组组长在全系统上一次专门的廉政专题党课。七是切实配齐配强党务干部,为直属党委增配1名公务员,专司直属纪委职责。八是对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张贴巡察公告的情况进行调查,责令相关单位和经办人深刻反省,做出书面检查。局主要领导、驻局纪检组组长、直属纪委书记一同对相关单位和处室领导进行集体约谈。

8.监督执纪问责不严。局纪检监察部门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如对厦门艺校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的违纪人员处理不到位。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不足,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重点对厦门艺术学校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函询,传导压力,切实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二是针对巡察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集中精力、保质保量完成查核及协查任务,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问题做出处理,主动发现并处理1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三是加大对检控类举报件的查核力度,做到有一件查一件结一件,确实做到“零暂存”。四是加强对关键问题、关键领域的重点监督,着重抽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招投标采购项目、建设项目、大额资金开支等情况。五是加强“一案双查”,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强化警示,加大震慑,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六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纪检业务学习,多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切实“补钙”和“补能”。

9.局党组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对市委巡察工作不够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力,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巡察期间,仍有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重温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二是召开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每位局党组成员、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印发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问题解读》。四是对2015年底至2017年初受组织处理的党员,在局系统进行通报,以身边发生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五是对顶风违纪公车私用的当事人从严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1年半不予调资的经济处罚。

10.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2017年3月21日组织系统处级及以上干部参加宣传文化系统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培训会,学习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二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已于2017年3月底前组织完成系统处级及以上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三是违规当事人已向组织部作书面说明和承诺。

11.返聘薪酬管理混乱。系统内退休人员返聘现象较普遍,但返聘对象和薪酬没有标准,各单位自行其是。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退休人员返聘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二是完成直属各单位返聘工作自查整改,清退不符合返聘要求的人员。思明电影院退休返聘人员已主动提出辞职,不再返聘。三是在全系统开展财务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返聘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2.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在2013年省第二次党代会旧址修缮过程中,有关人员未履职到位,造成“二大会议旧址”被损毁;电影公司将房屋租赁收入作为放映收入报税,被税务部门查处,无人对此承担责任。

整改情况:

(一)关于“二大会议旧址”被损毁问题:一是相关人员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重点查找在履职过程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二是要求业务处室督促业主抓紧完成修缮工程,并严格按省文物局批复方案组织验收。目前,工程已进入尾声,建筑主体工程已完工,外墙洗砂、梁枋柱、门窗安装正在进行,围墙和门楼施工材料陆续进场。三是坚持举一反三,起草制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维修保护及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有关规定》,加强文物维修管理规范可控监管。四是在全市文广新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指示批示,分管市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就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出具体要求。

(二)关于电影公司未如实报税问题:一是查实公司现任总经理应承担自2014年4月后租赁漏税未及时纠错的责任,决定扣发其2017年度考核奖金1000元。二是电影公司召开职工大会,主要负责人针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检讨,班子其他成员、财务人员公开检讨并开展自我批评。三是电影公司开展自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租赁漏税问题认真查摆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公司所有租赁合同全部按实际租金重签,并按税法要求足额上缴入库。四是指导督促电影公司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公车私用问题突出。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检查落实不到位,机关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执行制度不力,违规使用公车,一些局领导及下属单位存在周末及假日公车使用异常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按时完成机关公车改革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市直机关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监管检查力度。三是修订完善我局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报批程序,严禁超范围使用。四是强化执纪问责,对巡察过程发现的4起公车私用违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五是督促17家直属单位参照机关,制定完善公车管理制度。

14.违规使用公款吃喝。局下属演出单位经常演出结束后使用公款安排演出人员(少部分骨干)吃夜宵。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厦门市文广新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关键操作细节和程序,并督促直属单位参照制定、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对系统各单位在公务接待、公款用餐等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制度落地。三是对市文化馆违规公款吃夜宵人员进行立案查处、通报批评。四是督促系统各单位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公款用餐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并于4月组织进行全系统财务检查,重点查找各单位在公务接待、公款用餐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查堵漏洞,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5.“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一是公务接待存在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转嫁费用和替人买单、报销凭据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公务用车支出超预算定额。三是因公出国(境)费用超额度。

整改情况:

(一)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厦门市文广新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落实,完善公务接待报账单台账。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销审核制度,明确对违反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标准及无接待公函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公务用车支出超预算定额问题。已根据原局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意见,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落实,切实做到在公车定额标准内严控公务用车支出费用。经加强公务用车管理,2015年-2016年我局公车费用已有明显减少。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超额度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国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对违反出国审批程序、标准及超范围预算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向违规个人收回2012年超标准出国费15055元。三是出国超额度问题,已按原审计意见整改到位。

16.公务出差存在违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外出未请假报告,有的领导干部出差存在绕道或滞留现象,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过于频繁,干部出差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厦门市文广新局工作人员请休假和外出报告实施细则》,自2017年起严格公务出差审批,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二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批制度,要求局领导外出应及时告知人事处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报备。三是局主要领导分别约谈有出差绕道现象的相关当事人,要求其对照问题提供书面说明。四是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制度,明确对违反差旅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7.涉嫌私设“小金库”。厦门艺校开办的业余艺校以其他个人名义私设工作室,承接演出服装设计与加工业务,涉嫌私设“小金库”,并从中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已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违纪发放的津补贴290900元以及账户余额195000元全部收缴国库。二是对厦门艺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函询,进一步传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落实“一岗双责”。

18.局部分直属单位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集市博物馆、图书馆、台研院、文化馆等四家单位办公室主任开会,明确整改要求。二是指导督促四家单位严格按照人员用房和服务用房的双标准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两个月内整改到位。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9.干部队伍建设乏力。一是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合理,干部队伍老化、文艺人才青黄不接问题突出。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部分重要文书档案缺失。三是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多年没有对直属单位班子及成员进行年度考核,个别文艺院团存在演员聘而不用、养懒人闲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年开展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及时掌握系统干部现状。二是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近期已启动广电监测职能、文艺院团内部机制、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调研。三是加大干部考察配备力度,探索实践竞争性选拔干部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助推干部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办好“青年月谈”活动。四是加强人才引进,积极推动厦门歌舞剧院舞蹈演员招聘、2018年歌仔戏专业招生工作。五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制定《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干部档案管理制度》,完成全系统人事档案的清点、分类、清查和专项审核工作,已查找补齐部分缺失的干部档案资料,创造条件对干部推荐测评原始材料进行长期保存;六是完成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七是建立人员聘期岗位目标责任制,从2016年9月起在系统聘任制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进一步规范人员聘任、考核工作,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六)其他方面

20.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不规范。在文物维修保护项目工程招投标中履职不力,允许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挂靠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维修文物,并帮忙联系挂靠单位。在文物修复项目政策采购运作中,未按相关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涉嫌串通招投标使特定关系人中标。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责任人员已提交书面检查,重点查找在履职过程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制定《关于财政投资文物维修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规定》《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保护工程文本处理程序》,从招标程序、施工资质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三是局主要领导约谈了时任局领导和处室领导,进一步了解情况。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进一步规范部门采购方式和程序。

21.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2011年完工投入使用多年,但未完成验收决算,改造工程及部分办公资产未办理划拨移交手续,存在账实不符问题;部分布展项目投资财政审核尚未完成,还存在工程尾款久拖未付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集代理、监理单位及原艺术中心筹建处财务人员开会,了解艺术中心工程建设办理竣工手续进展情况,特别针对未能办理竣工资产移交及未结款项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办法。二是经查确认艺术中心基建工程于2011年7月竣工验收,2013年5月完成财政决算审核工作。三是对竣工档案归档标准提高造成难以归档问题,督促承建单位2017年4月底完成90%以上资料收集,力争6月底完成全部档案的归档工作。四是积极协调规划部门理清规划测量验收需补充的手续,于2017年4月底完成规划测量材料整理,5月向市政府行文协调解决规划测量问题。五是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待工程竣工移交手续完成后及时推进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争取上半年完成。六是指导督促原艺术中心筹建处财务人员于2017年3月底完成部分办公资产明细及材料清理工作,4月、5月办理移交,并根据盘盈盘亏情况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争取上半年全部完成办公资产清理移交手续。

22.专项经费使用监管不力。挤占挪用专项业务费,在经常性专项业务费用中列支汽车加油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重大项目及文化艺术活动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市场化运作不够规范,一些项目未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承办单位,部分项目未实施绩效管理,如海峡两岸文博会从第七届(2014年)开始交由厦门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厦门文广会展有限公司)长期包干承办,承办过程中内部控制薄弱,展位收费未按既定价格政策执行,部分开支依据不充分,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部分接待餐费及住宿费超标。

整改情况:

(一)关于挤占挪用专项业务费问题。一是对于个别出现的挤占挪用问题已根据原局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意见整改:将挤占的专项资金169007元调整由公用经费结余列支,并按规定将上述调增经常性专项经费结余169007元的50%计84503.5元上缴财政。二是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二)关于重大项目及文化艺术活动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市场化运作不够规范、一些项目未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承办单位、部分项目未实施绩效管理的问题。一是督促厦门文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厦门文广会展有限公司前身为厦门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博公司),原是厦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文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文博公司在承接第七届文博会全案展会工作后,因发展需要脱离产业公司,故将文博会办展工作以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委托产业公司承接,经双方结算,由产业公司收取165万元的展会策划服务费。二是要求厦门文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加大事前、事中、事后财务监管。三是加强项目绩效管控,通过合同约束方式督促重大活动承办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重点加强对厦门文广会展有限公司承办“海峡两岸文博会”的督导监管,推动制定《海峡两岸文博会展位收费政策》《海峡两岸文博会嘉宾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和展会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境内外公务接待标准及公务接待报销等规定,切实做到规范办展、节俭办展。五是会同市文发办、市财政局制定“海峡两岸文博会考核方案”,并完成对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海峡两岸文博会的绩效考核。从第十届起,积极探索委托专业部门对“海峡两岸文博会”进行绩效评估,并以此作为强化管理和资金拨付的依据。六是将适时向海峡两岸文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建议采取竞争性方式确定“海峡两岸文博会”承办单位。

23.资产管理不规范。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及企业房产管理混乱,对外出租未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竞价招租方式进行。

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文物店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局分管领导约谈文物店负责人,督促其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局计财处会同文物店对招租项目和面积进行重新核算,实为11个项目1401平方米。三是文物店已召开整改会,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整改事项,拟制《文物商店房屋出租管理制度》,并针对“合同即将到期、距到期时间较长、转租”三种情况,提出初步解决意见:1个2017年6月租赁到期的店面,拟进行公开招租;2个2017年底到期、7个2018年底前到期、1个2021年到期的租赁项目,正与相关承租人协调,尽早解除合同,并按照规定统一公开挂牌招租。

(二)关于三家电影公司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要求三家电影企业开展自查,建立明细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目前,三家企业已着手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责成三家电影企业规范现有房屋资产出租行为,对2017年租赁到期的15个房产出租项目(电影公司7个、思明电影院6个、中华电影院2个),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委托产权交易机构采取公开竞价方式招租;对其他7个未到期的租赁项目,根据国有房产公开租赁有关规定,通过合同价与市场价的比对,积极与承租方进行交涉协商。三是督促系统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开展资产经营活动。四是深化文化单位政企改革,在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积极推动三家电影企业整体划转工作。

三、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认真处理移交问题线索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文广新局移交问题线索6件,主要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2件,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1件,个别人员违纪2件,组织人事部门用人考试环节程序不规范问题1件。根据分类,驻局纪检组分别建立了专门台账,指定领导和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初核调查。截至目前,已调查终结6件,立案4人,初核8人,谈话函询5人,暂存0人,了结8人,处理5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立案免处1人,组织处理1人,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人(含1名非编工勤人员)。因违规行为所产生的费用17682.98元,均已责令当事人自行承担,退款均已到账。

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抓常管巡察整改成效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整改成效离市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动文广新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坚持驰而不息,进一步推动任务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

(二)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行使“监督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局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处室、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深入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坚持正风肃纪,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持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勇于担当。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干部任用等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庸懒散”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

(四)坚持巩固提升,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将巡察整改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步骤,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与促进厦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推动单位建设发展。特别要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让权力规范运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5371910;通信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邮政编码:361012。电子邮箱:xmwgxdz@163.com。

中共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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