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守护匠心 《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昨起正式实施

2017-05-02 10:15:11崔昊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解读】

界定调整范围

《办法》立法初衷在于保护发展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老字号,包括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和厦门老字号三种类型。关于老字号的指向,由品牌商标扩展到企业名称、商号,把更多的老字号纳入到保护范围。

确立认定规范

《办法》明确负责厦门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以解决认定主体混乱、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老字号认定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且要公示,既从制度上防止利益冲突,保证认定工作的客观公允,还提升了评定工作的透明度。

建立保护体系

《办法》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原则,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支持体系,为老字号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办法》较为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扶持政策。

加强监督管理

为维护厦门老字号的信誉,《办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建立退出机制,对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商事主体由于经营状况变化,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取消其厦门老字号称号。其次,规定了损害老字号信誉的法律责任,若有损害消费者利益或损害厦门老字号信誉的行为,要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撤销厦门老字号称号。此外,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