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界定调整范围 《办法》立法初衷在于保护发展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老字号,包括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和厦门老字号三种类型。关于老字号的指向,由品牌商标扩展到企业名称、商号,把更多的老字号纳入到保护范围。 确立认定规范 《办法》明确负责厦门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以解决认定主体混乱、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老字号认定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且要公示,既从制度上防止利益冲突,保证认定工作的客观公允,还提升了评定工作的透明度。 建立保护体系 《办法》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原则,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支持体系,为老字号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办法》较为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扶持政策。 加强监督管理 为维护厦门老字号的信誉,《办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建立退出机制,对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商事主体由于经营状况变化,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取消其厦门老字号称号。其次,规定了损害老字号信誉的法律责任,若有损害消费者利益或损害厦门老字号信誉的行为,要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撤销厦门老字号称号。此外,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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