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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实行文明积分制度 乱穿马路乱扔垃圾或被罚300元

2017-04-27 18:23:0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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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草案)》上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初审

-同时提交审议的还有《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

类似乱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今后可能被罚300元

厦门晚报讯(记者彭菲) 今天上午,《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审。会上同时提交审议的还有《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

制度创新

建立文明档案和文明积分制度

文明与否将影响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评优,以及外来人员积分入学等

法规草案明确了几项制度的创新,要求探索整合社会文明信息平台,建立文明档案和文明积分制度,将文明与否与单位和个人的利益挂钩。

根据法规草案第7条,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社会文明信息平台。逐步建立社会文明档案,记录本市单位及个人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对于严重的不文明行为,应当在社会文明信息平台上予以曝光。

法规草案第8条规定:“本市实行文明积分制度。”也就是说,文明积分将作为本市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获得市政府各项优惠待遇,以及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积分入学、积分落户的重要依据。具体办法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另外,法规草案还要求实行“工作责任区制度”,明确了社会文明促进工作的责任区和责任人,以及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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