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 受理举报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一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29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邮政信箱389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昨日是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的第3天,厦门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各项配合工作。截至昨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已交办给厦门两批信访件,第一批4件、第二批13件,共计17件。经研判梳理,全部都已转发给相关责任单位,并限时7日内回复查处结果。 在这17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污染的10件、水污染的2件、噪声污染的3件、垃圾污染的1件、油烟扰民的1件。其中,市市政园林局负责主办的3件、协办的1件,市环保局负责主办的1件、协办的6件,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主办的1件,思明区负责主办的2件、协办的1件,湖里区负责主办的2件,集美区负责主办的4件、协办的2件,同安区负责主办的4件,翔安区负责协办的1件。 目前,厦门已建立起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信访工作的工作机制,组建专门的信访督察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通过及时转办、现场督查,实行“五不放过”原则,全力强化查办力度。 第一时间落实责任 厦门已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专门对接,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后,第一时间进行梳理,按属地归属分类,并按内容性质进行甄别和研判,提出交办意见。所有信访件都会在收到的当日,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单位办理。 其中,一般信访件转交各区党委、政府负责查处,信访督察组组织抽查;重点信访件转交各区党委、政府负责查处,信访督察组组织复查;中央督察组督办的信访件,转交市直相关部门直接查办,信访督察组组织督办;呈报市委、市政府的信访件,由市效能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查办。厦门各级各部门将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加强协调联动,服从统一调度,落实工作职责,共同做好信访件查办和信访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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