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认定规范 推进厦门老字号管理制度化 《办法》明确负责厦门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以解决认定主体混乱、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老字号认定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并且要公示,既从制度上防止利益冲突,保证认定工作的客观公允,还提升了评定工作的透明度。 有关厦门老字号的年限,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反复研究论证最终确定为三十年,既符合厦门实际,又有利于保护传统产业,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办法》还规范了厦门老字号称号的使用,加强对厦门老字号标志的管理。规定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商事主体可以在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厦门老字号”字样或者标志,不得改变核定的使用范围,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厦门老字号证书、牌匾、标志等。 建立保护体系 优化厦门老字号发展环境 专家认为,《办法》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原则,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支持体系,为老字号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办法》较为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扶持政策。比如规划保护,制定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规划,规划老字号聚集区、商业街区或者商业网点;比如文化保护,加强老字号文化和技艺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工作,挖掘老字号内涵,传承发展老字号特色;比如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地理标志注册或者登记;比如扶持发展,运用财政资金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鼓励老字号创新经营方式和技术工艺,支持老字号开拓市场。 加强监督管理 维护厦门老字号信誉 为维护厦门老字号的信誉,《办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建立退出机制,对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商事主体由于经营状况变化,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取消其厦门老字号称号。其次,规定了损害老字号信誉的法律责任,若有损害消费者利益或损害厦门老字号信誉的行为,要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撤销厦门老字号称号。此外,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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