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 两项全国第一的背后 “整个立法准备和过程,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上,始终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先行先试作用。专家认为,《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就是又一次的先行先试,由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并完成草案起草和议案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及相关专委会积极服务与配合代表,在全国范围首次探索代表议案直接启动立法程序的全新模式。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例由10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立法案,并最终获得成功立法的案例,在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作为该议案领衔人,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朱奖怀向本报记者揭秘了幕后的故事,他说:“这两年多的立法准备和整个过程,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起因要追溯到2014年底。走在热闹的中山路、鼓浪屿,朱奖怀看到大街小巷全都是老字号的招牌。“山寨老字号泛滥,而真正的老字号却常常被盗用、被模仿,举步维艰。许多老字号企业向我们诉苦,还有很多有识之士也发出呼声。”朱奖怀说,老字号是一座城市独特的文化符号,是独特而珍贵的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留住的是城市的乡愁。作为人大代表,我们觉得有义务,有必要站出来保护一座城市的老字号。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不仅厦门,国内各城市老字号都面临诸多困境,比如环境生态正逐渐消失、品牌历史缺乏挖掘、山寨老字号泛滥等。作为传统文化符号的老字号,急需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但尴尬的是,国内关于老字号保护的立法尚处空白。当时还未有老字号保护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只有浙江、重庆、南京等老字号较为发达的省市出台了地方性政府规章。”朱奖怀说。 2015年2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朱奖怀和林秋红等10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保护‘厦门老字号’立法”的议案。朱奖怀说,厦门立法保护老字号是有先天优势的,厦门曾是开埠后商业文明高度发展的城市,不但西方商业进驻,南洋华侨商业回流,也吸引了周边商业,形成了独具地域特色的厦门老字号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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