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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业主在公共走廊建台阶 影响通行生隐患昨被拆除

2017-04-15 16:37  颜梅丽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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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拆除业主自建的台阶

厦门晚报讯(记者颜梅丽)公共走廊上建入户台阶,方便了住户进门,但也妨碍了邻居们的正常通行。前日,翔安区新店行政执法中队接市民投诉后,对辖区一小区的15户涉及违规的业主,进行台阶拆除。

不少业主表示,该小区房子的特点就是入门门槛比较高,如果没有建造台阶,进出十分不便。对于业主的不解,新店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门槛高的情况的确存在,但是被举报的这些住户,都是一些朝公共走廊上建了两级台阶的住户,而他们拆除的,基本都是第一级台阶。

据悉,有些台阶因为建了两级,占据了走廊近三分之二的宽度,的确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据称,小区内曾发生过多起小孩不小心被这些台阶绊倒,以及一些业主晚上走路时被绊倒的情况。

新店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共走廊建造台阶这一行为是被禁止的,因为公共走廊不仅是广大业主公共行走的区域,同时也是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情,在逃生过程中,因为这些台阶的存在,很可能会让逃生者被绊倒,进而引发踩踏事件。

据悉,之前新店执法中队已开具整改通知单,但业主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他们只好进行强制拆除。

如何在方便业主进出门的同时,又不会影响到别人?新店执法中队和小区物业都表示,业主在装修时可考虑将大门往里缩,让台阶建在自己的住宅范围内。而对于那些已经入住无法进行大整改的,则应建造或保留一级台阶就好,同时应将台阶建成弧形,以免绊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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