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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检察“微”力十足 厦门开展在线服务和法治宣传

2017-04-11 15:27:41苏爽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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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检察宣传工作会议召开,“海沧检察”荣获 “福建省检察机关优秀公众号”

海沧检察院干警陈卡真(右一)荣获“微信编辑二十强”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互联网+”的时代下,检察院新闻宣传的手段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丰富。2016年初,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在全省检察机关宣传会议上提出“检察机关要一把手抓宣传”,指明了检察宣传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海沧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将2016年确定为“改革创新年”,以“互联网+”思维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核心,同步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良性开展,宣传建设进程如火如荼。

如今,海沧检察院已经形成了以“海沧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原创首发平台,以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腾讯企鹅号新闻客户端、海沧检察官方网站为输出端口的“智慧微检察”立体格局,内容涵盖检务公开、普法宣传、检察风采展示等,官微平台影响力稳居福建检察机关微信排行榜上游,多名小编被正义网评为“优秀编辑”。

在201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60强评选中,“海沧检察”更是荣获 “福建省检察机关优秀公众号”,干警陈卡真同时荣获“微信编辑二十强”。

“互联网+”宣传  “海检君”让司法更阳光

让宣传更快速,让司法更阳光。

2016年2月2日,厦门海沧辖区发生一起特大黄金盗窃案,海沧检察院快速反应依法批捕,并将信息通过官微平台公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16年5月2日凌晨,辖区内发生一起暴力袭警案,民警最终开枪制服了犯罪嫌疑人。消息一出马上引发舆论关注。海沧检察院领导层快速动作,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应急机制, 指派侦监科、反渎局提前介入,详细了解案情,查看执法记录仪及现场视频拍摄,核对案件细节,尤其是民警开枪的重要细节,引导侦查取证,妥善处置该案。次日,“海沧检察”官微平台将该案件情况以《海沧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海沧“5·2”暴力袭警案》为题发布,用事实打消群众疑虑,安抚民众情绪。

信息发布后,很快被数十家网站、新闻媒体刊载,官微后台收到众多群众点赞留言,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的良好统一。5月17日,“海沧检察”发布后续跟踪报道《海沧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5·2”暴力袭警嫌犯》,阅读量迅速突破3000,在头条号被广泛传阅,多家网站转载文章。

这是海沧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检察工作的“+”法,推动检察宣传工作的创新做法。

2015年3月,“海沧检察”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与此同时,“海检君”加快转变检察职能,积极推进“互联网+”,开通“微检察”、运营“微检务”,提高检察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在平台上积极公开检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合力,让“互联网+”检察宣传散发更多“微”力,得到广大网民的好评。

搭建文化平台  增强检察文化的渗透力

文化领风气之先。海沧区检察院以文化为主线,搭建各种文化平台,加强文化育检,使文化的渗透力和教育的能动力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16年,厦门市检察机关举办音画朗诵会,海沧检察院选送的原创作品喜获殊荣。该院在此基础上,创作了《写给检察蓝的一封情书》,以检察蓝为代表,以一封情书的形式,集中展现检察干警对检察机关、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忠诚,在“海沧检察”公众号一经推出就引起干警强烈共鸣。

“海沧检察”作为检察文化建设阵地,着力凝聚干警力量,展示干警风采。《检察官的“狮虎”情结》就是干警集体创作,以教师节为契机,抒发干警对“师傅”等领路人的感恩之心,感激之情,一推出即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转载。

2016年五四青年节,青年干警们又集体创作了《为青春喝彩》,邀请院中“十大男神女神”共同聊工作聊生活,为激情海检,美丽青春点赞,并评选出了该期的人气王,掀起了比超赶学热潮。该作品推送发布后被广泛传阅,阅读量近3万,取得了福建检察机关微信排行榜该周的全省第一、中国政法微信排行榜(清博指数)周排行检察院类全国第三、该周检察微信热文全榜第一的良好传播效果。通过干警集体创作,既凝聚了集体智慧,也增强了检察干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激发了干警活力。

拓宽服务平台

开展在线服务和法治宣传

2016年10月,18名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及最高检反贪总局、省、市检察院等各级领导到海沧区视察检察工作,“海沧检察”新媒体小编们配合省院宣传处进行了微博直播。

第一次做微博直播,是考验更是提升,“海沧检察”全力以赴,从路线播报、摄影、文字、制作等全方位统筹,通过直播前准备,直播中专注,直播后总结,务求尽善尽美,最终圆满完成了直播工作。在转发省院《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福建检察机关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系列报道的同时,同步推出原创作品《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组对海沧检察说些啥》,通过“听、看、议”三个环节,重点总结了全国人大代表对海沧检察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充分展现了人大代表们对海沧检察工作的高度肯定和殷切期盼之情。

2016年最高检出台的《检察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应当结合工作需要,拓宽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在线法治宣传和便民服务,完善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网民通过微信途径提出的举报、控告、申诉等诉求,推进阳光检务,促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察公共关系。而这些理念,也正是“海沧检察”一贯践行的。其先后推出的《检察官就是这样把我搞定的》、《易装行窃难逃法网》、《抢劫!难逃法网》等一系列微信作品,形象生动又富有教育启发意义。

2016年3月,“海沧检察”根据民行科联合区环保局开展的行政处罚案件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发布了微信作品《守护美丽海沧检察官在行动》,随后在官微后台收到了一位粉丝留言,反映海沧某小区化工污染影响工作生活,并咨询如何投诉处理。小编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将情况反馈到民行科,民行科第一时间联系区环保局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随后小编与粉丝就如何反映情况以及投诉进行充分交流,令群众带问题而来,载满意而归。

“现在我们正逐步完善微信功能,新增了走进海检、检察在线、便民服务栏目,力求让网络多跑路,让群众少走路。” 海沧检察院政治处小陈告诉记者。

海沧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子龙表示:“我们的方向很明确,就是继续推进‘互联网+’进程,进一步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务工作,推进互联网与检察工作加速融合,不断拓宽检务公开广度和深度,畅通检社沟通渠道,争创‘一机在手’,尽享检察信息与服务的崭新宣传格局,让人民群众能更便捷地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为弘扬法治正能量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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