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珺)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将建立起责任终身追究制。今后,对文物保护工作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即便是工作岗位变化了,也会一样被严肃追责。记者日前获悉,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全力推进鼓浪屿等“世遗”的申报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并把文保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对文保法定职责履行、法律法规执行、文物保护及文物安全等情况的全面检查评估。 更为重要的是,文物保护工作将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保护工作不力、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无论其是否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意见》还明确提出全力推进鼓浪屿、古泉州(刺桐)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强中国世遗预备名单“海丝”之路、闽南红砖建筑、三坊七巷、闽浙古廊桥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提升土楼和武夷山世界文化遗产的管理水平和影响力,重点实施古田会议旧址群、长汀革命旧址群、才溪乡调查会址等红色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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