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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一年买卖9000万条个人信息 被抓后供认诈骗案

2017-04-05 07:36  董春辉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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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后供认诈骗案

小林归案后,不仅对买卖个人信息的罪行供认不讳,还供认了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

原来,早在2013年2月,小林联合老乡阿斌、阿龙、阿华、阿木(均为化名,已判刑),在永定市一小区租下出租房,以“购车退财政补贴”为诱饵,通过拨打电话诈骗,先后作案5起,骗得被害人18712.56元。此后,赃款被追缴,并退还给受害人。

法官认为,被告人小林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18712.5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数罪并罚;而同案犯小黄的行为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系共同犯罪。

最近,同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小黄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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