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省职工购房贷款利息支出 23.76亿元 相对于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更实惠。2016年,通过发放1.34万笔、85.81亿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124.91万平方米,为贷款职工节省购房利息支出23.7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秉承“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去年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调整贷款政策,抑制炒房现象,支持职工刚需购房——去年十月,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为: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并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刚需购房也从职工贷款所购住房面积和人群占比可见一斑。根据公积金年报数据,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53.66%,90-144(含)平方米占40.97%,144平方米以上占5.37%。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0.84%,中等收入群体占64.22%,高收入群体占14.94%。 此外,为了满足在外地工作的厦门户籍职工的贷款需求,去年厦门还推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截至去年年底,共发放异地贷款总额达2.1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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