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楼宇整体经营 工作人员介绍,该《办法》鼓励楼宇整栋、整层出售给主导产业企业,引导楼宇整体经营。 其中,非自持类楼宇开发商,将办公用房出售给单家主导产业企业,面积达1500平方米及以上,则给予开发商10万元一次性补贴,同一楼宇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针对散售楼宇较多、中小业主租赁难的情况,《办法》鼓励楼宇内多业主共同聘请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整体运营。 委托业主方面,共同委托经营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时,给予委托面积达到200平方米的业主2万元一次性奖励。 运营机构方面,对受委托经营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并按照思明区产业发展要求统一运营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专业楼宇引强引优 为了鼓励专业楼宇引强引优,《办法》还鼓励楼宇引进大型企业总部或总部企业。每新引进一家亚太区、大中华区或东南部以上级别的企业总部,分别按照200万、100万和50万元给予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企业一次性补贴;每引进一家总部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贴。 而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企业,积极开展招商活动也将获得补助,获得实际支出费用40%、最高50万元的补贴。 此外,专业特色楼宇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也将得到补贴,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老旧纯商务楼宇,因提升服务品质,对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等更新改造的,可获得工程竣工结算款30%、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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