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假冒警察招摇撞骗,从重处罚! 法官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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