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假“单身警察”骗完男人骗女人 三招骗术坑人终获刑

2017-03-28 15:40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他自称是“单身警察”,却不务正业,骗完男人又骗女人

东南网3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他声称要买“婚房”,骗走女友上万元;假装“承包公安内部工程”急需用钱,“借”走被害人1万多元;谎称“帮人办事”,拿走被害人6万多元。

最终,这个贪财又好色的“山寨警察”落入真警察的法网。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近日蔡某受到了审判,他一共骗走了8万多元钱财。

骗术1

扮“单身警察”,骗财又骗色

被告人蔡某今年37岁,他不但冒充警察近6年,还隐瞒已婚事实,谎称自己单身,和女子交往一年多,骗财又骗色。

谎称“买婚房”,成为蔡某的一个诈骗招数。他谎称自己是一名“单身警察”,与被害人晓芳(化名)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交往一年后,蔡某开始开口索要钱财。

蔡某先是谎称要“购买婚房”准备婚事,但需要支付房贷,向女友要钱。后来,他又以“父亲治病”为由,骗取女友钱财。

自2016年1月至同年9月间,蔡某共骗取晓芳15500元。直到案发前,他才归还了2200元给女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