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孩子骑共享单车乱窜在机动车道 家长要防止意外发生

2017-03-28 08:29  罗子泓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五一广场上,不少孩子骑着共享单车追逐打闹

一名小学生正在中山公园东门外骑共享单车

厦门日报讯(记者罗子泓) 骑车上路,不料,飞来横祸。前日下午,一名10岁的上海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时,遭大客车碾压,送医后不治身亡。

“路上常碰到骑共享单车的小学生,个人觉得很忧心”“单车企业应当控制使用人群,孩子家长也要起到监护责任”……事故发生后,许多读者通过本报热线968820及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留言反映,自共享单车“登鹭”以来,未成年孩子违规骑行的现象屡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那么,孩子们违规骑车的情况是否存在,共享单车企业又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呢?近日,记者对学校周边及公园广场等展开了走访调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