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枪迷改装射钉枪为火药枪 1月18日,新阳派出所民警在走访辖区寄递业时,一名快递员称,看见一个可疑快递件,上面只有收货人和收货地址,没有其他信息。该可疑情况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多次上门走访,都未见到该收货男子。当民警致电对方时,对方表示身在外地,拒绝配合调查。 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名叫涂某宝,2009年以来在海沧某公司从事机械维修工作,是一名枪迷,还在网上购买了一把射钉枪和配件。民警分析,涂某宝可能会改装射钉枪。 经民警对其详细分析改造射钉枪的危险性和严重性后,2月4日,涂某宝将其购买的射钉枪、活塞筒、钢珠、射钉弹及其他配件缴交公安机关。2月28日,经市公安局技术处鉴定,涂某宝购买的射钉枪、活塞筒、钢珠、射钉弹及其他配件组装后的枪支为火药枪,该枪在30米内会伤到人。 3月7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涂某宝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涂某宝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案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办中。 根据《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枪支罪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新闻】 湖里公安分局排查8条涉枪线索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李芳珺)昨日上午,湖里公安分局通报了近期“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排查出今年涉枪线索8条,立破涉枪案件3起,逮捕2人,取保1人;缴获整枪6把,包括火药枪、射钉器、成枪。 去年12月29日晚上,殿前派出所和湖里交警大队在小东山创业园附近设卡盘查。白某驾驶越野车,被拦下盘查。经检测,白某酒后驾车,民警还在他车里缴获改装枪形物一把。经鉴定,该枪形物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据白某交代,这把枪是他借来打鸟的。 3月15日,殿前派出所在基础大排查中,店面经营者周某华主动上缴“南山牌”射钉枪1把及射钉弹90颗,这把射钉枪是他3年前回收的。同日,民警还在一家工具店里发现一把“南山NS,301”字样的射钉枪。民警依法对射钉枪罚没收缴,并告诫经营人唐某不得再私藏、购买或销售该类物品。 据了解,行动开展以来,湖里公安分局发放相关宣传材料,依托微信公众号编辑推送“禁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主题提醒,发动群众积极转发转载开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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