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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监局念好“五字诀” 为保险消费者保驾护航

2017-03-15 16:01:33张海军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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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处理快

“保监会姓保,保监会姓监”。这是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保险监管、坚守风险底线的郑重承诺。厦门保监局在处理保险消费投诉时,依法依规苦练“内功”,念好“快”字诀。针对诉求合理、案情简单的合同纠纷类案件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案件转送被投诉公司处理,密切跟踪办理情况,加大督办力度。

一般情况下,诉求合理的合同纠纷投诉在5个工作日就能得到及时处理。2016年度通过实行快处机制实现转办前撤诉549件,撤诉率达到73.5%,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这极大地降低了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缩短了维权时间。尤其是在处理涉及台风理赔的投诉案件过程中,坚持又快又好开展投诉处理工作,共妥善处理涉及“莫兰蒂”台风理赔的投诉89件,所有投诉件皆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理,没有因处理不当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违法违规查处严

如果说,处理保险消费投诉是“被动接受”,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则是“主动出击”。在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厦门保监局强化监管制度执行,念好“严”字诀,让监管长上“牙齿”、真正管用,遇到问题果断出手、坚决处置,在原则问题上绝不妥协让步,不以任何理由漠视和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厦门保监局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违法行为,组织检查力量976人次,对19家次保险机构开展农险业务、电销业务、“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和风险防控有效性、互联网保险等专项现场检查,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厦门保监局重拳出击,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2016年,共现场检查9家次保险机构,投入检查力量39人次,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对2家保险公司罚款40万元,对2名责任人员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4家公司下发监管函责令改正,有效打击了损害投保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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