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交警梳理7大高发违停行为 呼吁市民文明停车

2017-03-14 17:38:11苏丽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乱象5】

网状线内违停

网状线又称黄格线,线内严禁一切车辆停放,用以防止堵塞。常见的用法有两种,一种是当施划在重要交通流交汇点的网状线前方有车辆行驶时,后车必须在网状线外保持车距,直到前方有足够空间供本车行驶时,才可驶过黄色网状线;另一种是施划在重要国家机关、军队、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公交枢纽门前,确保该机关单位的车辆进出大门时,不被其他车辆所拥堵。但在现实中,不少驾驶人置黄色网状线于不顾,随意将车辆驶入,甚至停放在内,都属于违法行为。

【乱象6】

在桥隧、城市快速路停车

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属于危险系数高的地方,若车辆违停,引发拥堵或事故的后果都较为严重。例如在隧道内违停引发拥堵,隧道通风不佳,气温不断上升极易引发火灾,在桥梁上违停,后方来车不慎撞上违停车辆,可能引发坠桥事故。

为此,根据法律规定,厦门大桥、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演武大桥等桥梁,翔安隧道和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两条城市快速路都严禁停车。

【乱象7】

“僵尸车”长期停放

“僵尸车”指停放在城区主次干道,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市容环境,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它严重浪费公共资源;会成为流浪动物的临时住所,或孩子们的游戏场所,滋生隐患;车内旧电瓶含有大量铅、硫等有害物质,会形成有害气体;车辆零件老化,油箱里可能还有汽油,遇到明火可能引发火灾。

根据规定,机动车持续占用道路行车泊位超过48小时,构成超时占用停车泊位的违法行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规定,将处以罚款500元,交警部门也可依法将其拖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