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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牌经销商压价抢来订单 为赚钱竟拼装冒牌电梯售卖

2017-03-14 17:34  谭欣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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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自行购置材料

拼装6台电梯

案发后,侦查机关联系了富士电梯总公司,证实公司从未生产、销售过涉案的6台电梯。而造假的并非他人,正是东富公司。

东富公司于2008年登记成立,是富士电梯在福建省和广东省的销售代理商,专卖富士电梯及零配件。陈某是东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

当初陈某大幅度压低价格,虽然顺利拿下同安工厂的电梯生意,可怎么算都是笔亏本买卖。正品亏本,仿品尚有利可图。为了盈利,陈某竟然授意东富公司自行向熟悉的电梯配件供应商购置材料,在没有取得电梯制造及安装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拼装出了6台载货电梯。

为了通过验收,陈某未经富士电梯同意,便擅自使用富士商标、印章,伪造出电梯的出厂合格证、安装销售合同及相关验收材料。电梯安装后频出纰漏,半年间整改两次均未通过验收,直到2014年才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但2015年又再度无法通过年检。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定,东富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和商业诚信伦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富士电梯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制售仿冒富士电梯注册商标的电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退赔已经收到的货款。

陈某既是东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了单位的利益,组织实施制售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据悉,目前此案仍在二审上诉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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