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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出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加大政策扶持

2017-03-14 09:24:17崔晓旭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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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培育乡村旅游集聚区

厦门,有山海岛湖,有田园风光。《三年行动计划》指出要差异化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强化休闲观光功能,打造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科普教育、农事体验、餐饮娱乐、休闲度假等多种功能。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收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发挥乡村旅游集聚效应。

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将重点打造集美区灌口镇乡村旅游集聚区、海沧区天竺山乡村旅游集聚区、同安区山水莲花旅游集聚区、同安区乐活汀溪美丽乡村集聚区、翔安区香山旅游集聚区、翔安北部乡村旅游集聚区等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推进形成一批产品业态丰富、服务功能健全、综合效益显著、带动作用明显的乡村旅游示范镇和示范村,引领乡村旅游规模发展。

此外,还将对乡村旅游重点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六小工程”,即建一个停车场、一个旅游厕所、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站、一个医疗急救站、一个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一批旅游标识标牌,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高游客接待能力。

加大乡村旅游政策扶持力度

做强做大乡村旅游,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凡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项目,市区镇三级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创新乡村旅游金融服务,建立市、区、镇财政、产业基金、银行贷款等共同投入机制。此外,继续实施现有补助或以奖代补政策,对被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的,给予奖励40万元,特色村给予奖励2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景区奖励100万元、4A级景区奖励30万元,新评定的国家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50万元。

做大乡村旅游,需要人才,台湾乡村旅游值得借鉴,要利用厦门对台优势,邀请台湾专家学者和经营者来厦指导、交流,或组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企业管理者赴台考察学习。鼓励两岸乡村旅游点建立“1+1”对口友好合作与帮扶关系,深化交流合作。

面向社会招募乡村旅游创客,特别是针对大学生、返乡农民、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创新创业意识比较强、条件比较好的特殊人群,通过减免房租税收、搭建融资渠道、建立扶持机制等措施,积极推动各类创客到乡村创业,发展乡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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