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产地】 无证生产冒牌台湾食品 企业被罚1400余万元 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3日,厦门优美四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四季优美随便果”,并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产地:台湾”。截至案发时,已生产并出货5万盒产品,收取加工费5万元。经查,当事人共生产随便果成品共65960盒,货值为1220260元。 经查,该企业不仅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且通过虚假标注产地、生产日期的手段假冒成台湾食品,已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其违法生产的食品货值为1220260元。 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做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没收未出厂的产品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及内包装袋;并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处以违法所得金额8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9762080元;对该企业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处以违法生产所得金额3.5倍的罚款,共人民币427091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4082990元。这是自2015年10月1日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厦门查处的食品问题第一案,也是罚没款金额最高的案件。 无证生产蛋卷 还冒充“台湾产” 企业被罚近340万元 2016年5月24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位于同安西柯镇的御品珍(厦门)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的蛋卷里添加化学肥料。5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公司进行了检查。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成品仓库里堆放有御品珍手工蛋卷成品,仓库区旁的加工区域有煎饼机、搅拌机等设备和面粉、白糖等原料,但该公司无法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购进以上产品的手续。现场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化学肥料。 经查,该公司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手工蛋卷生产,而且在产品包装上虚假标注制造商为“御品珍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为台湾台中市西屯区福顺路641号2F)”,同时标注有“顶级手工蛋卷”字样。 据统计,该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54232.6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生产工具及违法所得1296.56元人民币;并处罚款共计3393118.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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