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文化教育 > 正文

小学秋季招生报名 外来娃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28日

2017-03-11 08:07:23梁静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地娃:7月9日、10日报名

积分入学的外地娃:4月14日-28日网络报名

东南网3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昨天,厦门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小学秋季招生办法,厦门市户籍孩子7月9日起接受报名,比去年提前了二十几天。

不过,这份文件只是今年厦门小学招生政策的大框架,家长们最关心的“我家娃娃到底会被划到哪所学校”的问题,要等各区出台划片方案之后才能确定。

片区招生对象 需符合“两一致”

今年,厦门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孩子按时就近免试入学。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

本市户籍孩子,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孩子,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的报名时间都为7月9日和10日。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孩子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孩子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孩子由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关于“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孩子入学,市教育局表示,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孩子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孩子入学。

公布积分入学工作时间表

今年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外来娃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28日。整体的积分体系与去年保持一致,不过简化了报名手续,家长无需开具暂住(居住)、社保证明,教育部门将直接调取。

根据安排,外来娃积分入学将于6月25日前审核积分入学报名材料;6月26日-30日核算并公示积分;7月14日核算并公布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7月14日-15日随迁子女网上填报入学志愿;7月24日前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公布派位结果;7月26日前派到民办校的随迁子女注册报名;7月28日-29日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

除了符合“两一致”外,14所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孩子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或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孩子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孩子的父和母确无房产,父(母)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孩子及其父(母)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孩子的父(母)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孩子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孩子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孩子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14所原省示范小学

厦门市实验小学、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厦门市第二实验小学、槟榔小学、大同小学、滨东小学、演武小学、民立小学、人民小学、集美小学、同安第一实验小学、同安第二实验小学、同安大同中心小学、海沧延奎小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