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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涉农“微腐败” 厦门市正式开展专项督查

2017-03-06 07:49:17薄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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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1.征地拆迁补偿款收支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村(组)对补偿款收支不公开和对农户的补偿不公开现象;是否全额或按规定比例发放到位,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克扣、虚报冒领等现象。

2.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一是村(居)干部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基层干部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二是基层干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区镇(街)村三级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三)村级财务开支情况:大额开支是否按民主程序和报账相关制度开支;是否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用于村日常运转开支;村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费用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四)村级财务民主监督落实情况:是否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是否健全村(居)民民主议事规则;民主理财是否开展规定的活动和按程序进行;财务公开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形式、程序、标准进行,群众是否满意。

(五)农村财会队伍建设和会计基础工作情况:代理会计人员配备情况、工作待遇及素质能力。是否存在代理会计长期借调、抽调从事其他工作,造成人员不足、账目不规范甚至混乱的情况;怕担责任犯错误,怕领导给“小鞋”穿等把关不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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